党史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新时期党史工作,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党史工作的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关于党史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党史工作实际,特制定镇江市2006~2010年党史工作规划。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按照省委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市委工作大局,以征编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史》第二卷为重点,积极开展党史资料征编、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史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实现市委提出的“立志‘两率先',奋力‘两步走',争当苏南后起之秀”战略目标,建设和谐镇江而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 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 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史》第一卷(1919~1949)。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要认真做好书稿的征求意见、审阅、论证和修改、校对工作,力求出精品。
(二) 征编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史》第二卷(1949~1978)。
1. 认真修改和充实编写纲目,尽量细化,为征编工作打好基础。
2. 征编《镇江市历次重要会议文件汇编》,将我市(含地区)1949年至2005年间历次党代会、人代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形成的事关镇江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文件汇编成册,作为重要历史文献记录保存,为撰写《中共镇江地方史》第二、三卷提供翔实的资料。
3.征编出版《中共镇江党史专题选》(续编)。根据《中共镇江地方史》第二卷征编需要拟定一批专题,发动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编,为《中共镇江地方史》第二卷充实资料。
4.征编口述史料。主要征集1949年至1978年间曾经担任镇江地区和镇江市领导的口述资料。
5.各辖市、区征编和出版地方党史第二卷。
(三) 启动征编《中共镇江地方史》第三卷(1978~ ),各辖市、区同步进行。
1.征编和出版《回眸与展望——镇江市“十五”成就回顾和“十一五”规划的展示》。2.征编《中共镇江党史专题选》(续二)。
3.续编《中共镇江党史大事记》(1995~2010)。
4.征编口述史料。主要征集1978年后担任过镇江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口述史料。
(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史研究工作。
做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和改革开放时期的党史研究工作是党史工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充分发挥资政育人作用的现实体现,也是进一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史工作“三个结合”(即把党史研究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起来,与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结合起来,与探索世界政党兴衰成败的规律结合起来)、“三个服务”(即为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服务,为培育“四有”新人服务)指示的重要标志。
1.深化党史研究,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充分发挥中共党史学会、新四军研究会的作用,加强与党校、高校及其他社会研究力量的联系,不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议。采取适当措施,鼓励党史研究人员撰写学术论文,多出研究成果。
2.开门办史,整合力量,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编辑出版党史书籍。初步计划征编出版以下几本书籍:
(1) 征编出版《共产党人的楷模》(市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事迹选);
(2) 征编出版《镇江改革开放重要文献选编》;
(3) 征编出版《巾帼风采》;
(4) 征编出版《山乡巨变——镇江农村六十年变迁》。
(五) 加强党史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资政育人的作用。
充分利用党史书刊、影像资料、革命遗址、纪念馆、党史网站、重大纪念日,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光荣历史和辉煌成就,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爱党、爱国、爱家乡,凝心聚力进行经济和社会建设。
1.建立镇江党史网站,将现有的党史成果上网交流,扩大教育面。
2.充分发挥党史义务宣讲员的作用,为他们提供党史资料和必要的经费支持。
3.围绕重大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如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学术讨论会、图片展等。初步确定抓好以下几个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2006年,纪念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
2007年,纪念新四军建军70周年。
2008年,纪念实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新四军挺进江南、开辟茅山抗日根据地70周年。
2009年,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镇江解放60周年。
2010年,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5周年,抗美援朝60周年。
三、 实施措施
(一)健全机构,稳定队伍。要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健全机构,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充实力量”的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党史干部队伍。各辖市、区要加强党史编研人员的力量,镇江新区要明确党史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部门,按照镇办发〔2004〕46号文件要求,搞好新区党史编研和宣传工作。全市各镇、街道均要设立一名党史联络员,原则上由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组织委员或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抓好学习,提高素质。全市党史工作者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同时,还要加强党史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党史的学术研究,努力提高党史干部的素质和本领,以培养一支知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高素质党史干部队伍。
(三)鼓励先进,营造环境。及时宣扬全市党史系统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积极联合人事局进行表彰。组织党史干部外出考察和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开拓视野。要特别关心党史干部中的“一老一小”,做好拴心留人工作。继续关心党史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真正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待遇留人。
(四)加强对辖市、区党史部门的指导。党史部门不仅是中共党史的研究部门,也是各级党委主管党史业务的工作部门。市党史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党史部门以及辖区内其他党史研究部门的业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省委办公厅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党史工作的意见》的落实,全面提升全市党史队伍的素质,使全市党史工作再上新台阶。
bet365平台怎么样
二〇〇六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