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及职能:
市史志办公室内设6个职能处(科级建制)。
(一)秘书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组织、人事、秘书、财务、文书档案、保卫保密,老干部工作和车辆、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及有关书刊发行工作。
处长:缪丹 电话:0511-80825511
(二)党史编研处:组织编纂出版中共镇江地方党史和相关党史书刊,开展党史理论研究,负责对辖市(区)及有关部门开展党史工作的业务指导。
处长:孙燕宾 电话:0511-80825522
(三)方志处:组织镇江地方志的编纂出版。负责续修镇江市志工作的规划与实施,指导辖市(区)志及部门志、乡镇志的续修、编纂工作,参与组织有关志稿的评审、验收、出版等工作,开展方志理论研究。
处长:翁红霞 电话:0511-80825580
(四)年鉴处:负责《镇江年鉴》编纂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稿编纂、版式设计等工作;对辖市(区)、市直各部门年鉴编纂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和业务指导;开展年鉴理论研究。
处长:叶兆国 电话:0511-80825555
(五)宣传教育处:负责史志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有关重要纪念活动,指导相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组织编辑《镇江大事记》;承担市党史学会、方志年鉴学会和市新四军暨茅山抗日根据地研究会的有关文字工作,协助组织有关学术活动;承担重要革命遗迹和纪念地的调查预审、管理利用方面的具体事务工作;配合搞好基层史志工作人员的培训;承办优秀史志成果和史志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处长:毛向阳 电话:0511-80825566
(六)信息资料处:负责征集、整理、收藏、保管、研究、利用党史资料;负责地情丛书的编辑出版,承担旧志及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和利用工作;管理图书资料、报刊及音像制品等,提供利用;负责史志工作信息的搜集和对外交流;负责对辖市(区)史志资料管理工作的调研与业务指导;建设、管理镇江市情资料信息库网站。
副处长:倪红阳 电话:0511-80825577
方志室电话:0511-80825519